经营范围
主要履行建设工程、土地矿业权出让、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产权交易以及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、管理、服务基本职责。具体职责为:1、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;2、为全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、设施、技术支撑和业务咨询服务,为行业监督、行政监察和中介代理机构提供监管平台;3、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指南,并组织实施;4、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材料;5、负责使用评标专家库,抽取评标专家;6、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、交易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电子设备的使用、维护、管理,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;7、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监控影像、音频、资料的收集、存档和统计等工作;8、按规定收取交易综合服务费和保证金,负责保证金的返还;9、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,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投诉事项;10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