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范围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科学管理,依法办园,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决定;2、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,对幼儿实施德、智、体、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,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;3、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,尊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,为儿童提供健康、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,合理组织幼儿生活活动和其它活动;4、负责执行幼儿园安全、卫生保健、营养配餐制度,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;5、充分利用幼儿和社区的资源优势,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、指导等服务;6、发展幼儿智力,培养幼儿形成有益的学习兴趣,增强正确运用感官、语言进行交流、认知和动手的基本能力;7、培养幼儿形成诚实、有爱、勇敢、活泼、爱祖国、爱劳动、有礼貌、守纪律等良好的性格、情感和行为习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