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信息: | |||
采购项目名称 | 西吉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采购项目(第*期) | ||
品目 | 货物/设备/电气设备/电源设备/其他电源设备 | ||
采购单位 | ********** | ||
行政区域 | 西吉县 | 公告时间 | ****年**月**日 **:** |
首次公告日期 | ****年**月**日 | 更正日期 | ****年**月**日 |
更正事项 | 采购文件 | ||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 | |||
项目联系人 | ** | ||
项目联系电话 | ****-******* | ||
采购单位 | ********** | ||
采购单位地址 | 西吉县县城 | ||
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| ** ****-******* | ||
代理机构名称 | ************** | ||
代理机构地址 |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***号 | ||
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| *** ****-******* |
*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科选招(采)字【****】****号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西吉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采购项目(第*期)
首次公告日期:****年**月**日
*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更正内容:
1、原招标文件及公告中“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*级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*级及以上资质,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*级及以上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》;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*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。”现变更为“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*级,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*级及以上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》;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*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。”。
2、招标文件及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:****年**月**日。其他内容不变
更正日期:****年**月**日
*、其他补充事宜
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“澄清/变更”公告栏。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。调整内容只在“澄清/变更”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。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。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(澄清、补充等)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,其后果自行承担。
*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**********
地址:西吉县县城
联系方式:** ****-*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**************
地 址: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南大街***号
联系方式:*** ****-*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**
电 话: ****-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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